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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传统家具业观念束缚创新争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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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传统家具业观念束缚创新争论大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下行,传统家具产业面临市场萎缩、成本上涨的情况,加之传统家具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进入门槛低,前几年的扩张,导致了产能过剩。传统家具产业在高速增长时期曾经被暂时掩盖的一些行业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始逐步暴露出来。

    总体来说,传统家具产业的发展主要存在着对材料的高度依赖,结构改造的不尽合理,缺乏创新意识等问题,深刻影响和制约着传统家具产业的发展。

    唯材质论使之与大众脱节

    传统家具文化在发展过程中,曾先后使用过黄花梨、紫檀、红酸枝等材料。明代文人欣赏黄花梨家具,因为其“层峦叠嶂”的纹理体现了文人追求自然、诗意的生活追求。清中期开始,“红木”作为紫檀木的替代品得以流行。现在,红木成为人们对传统家具用材约定俗成的名称。在功能之外,红木家具成为一种地位的象征。

    唯材质论混淆了红木与传统家具的概念,忽略了传统家具的结构、工艺与文化价值,人为地贬低了日常生活用具中淳朴自然的民间工艺,割断了地域性家具材料特色,审美倾向繁复、臃肿。日本著名民艺理论家柳宗悦认为:“只有从民艺的世界中,才能寻求产生自然、健康、朴素的灵动之美。”红木家具“热”折射了一定的社会现象,如果说明式家具代表的是清贵典雅的文人文化,红木家具则体现了追求缤纷亮丽的物质和世俗文化,导致发展到现在只有少数人能消费,市场越来越小,慢慢地和广大的民众消费者脱节。

    传统家具产业的发展形成所谓的“材料依赖”,制约着人们的主观选择,材料商在其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材料成为制约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相信随着资源的约束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传统家具的竞争核心不一定会局限于材料本身,而应该更多地重视设计和工艺,以做到材尽其美,材尽其用。

    结构简化导致质量不高

    为适应现代工业生产,生产企业普遍对传统家具的结构进行了改造。这中间有些改造是成功的,在保证强度的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有些改造的合理性有待商榷,需要时间来检验;由于此类技术改造的大量推进,家具文化的传统元素被弱化,导致质量不高的产品出现。

    以传统抱肩榫的改造为例,抱肩榫是传统家具中束腰的常见榫卯构造,是在腿足束腰以下的部位,切出与牙条对应的45度斜肩,并凿三角形榫眼,与牙条三角形的榫舌拍合。斜肩上还做有上小下大、断面呈梯形的“挂销”,与开在牙条背面的槽口配合。这样面板自身的重量及承重分散在束腰和牙板上,通过抱肩榫传递到腿足。挂销的使用,限制了构件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动,从而使牙条和腿足成为一体。

    传统的做法在腿足上需要进行多次铣切加工,且基准面不容易确定。因此,现代生产中往往改变抱肩榫原来的三维结构,在牙板与腿足上各自开槽,使用楔钉固定牙板和腿足;有些甚至将腿与顶面的接合分离,通过大量使用栽榫,依靠胶粘剂的作用连接面板和束腰。这些做法节省了腿足部分的材料,制作工艺简单,但主要依靠胶粘剂的作用,失去了传统榫卯结构三维连接的优点。牙板拍合后起不到左右拉紧、越拉越紧的作用。在胶粘剂失效后,牙板容易拉开并且不容易修理。这是非常让消费者头疼的问题。

    观念束缚导致创新争论大

    在文化符号的传播方面,随着人们对中国文化的热爱与追求逐渐升温,榫卯结构作为中国文化的一个隐性符号而被广泛应用。设计中应用榫卯不单纯为了结构,更多地表现在文化上的共鸣。但对于传统家具的创新问题,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传统家具的改造不能改变其榫卯结构,不能使用现代的连接件;有人认为在改造过程中传统家具的内部结构可以改变,但要保持外观造型不变。

    传统家具形成的过程中,“变”是主题,它是以渐进的形式不断发展和演变的。因根据不同的市场进行细分,可以对传统家具的结构进行合理改造。

    但是改造首先要遵循传统、采用古法制作来延续旧的价值。这部分消费者希望传统家具能够原汁原味地继承传统形状与工艺,因此这种生产方式并不以产量为目的,适合制作红酸枝、紫檀、黄花梨等高端家具,供红木“发烧友”典藏。

    在现代社会,人们希望自己的物品拥有个性与特色,传统家具所包含的手工定制特质,正符合了这种需求。手工定制能够以小批量多品种的方式,依照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创造不同式样、尺寸的产品。

    传统家具是传统产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通过技术创新改造红木家具产业,批量生产仿古家具,并开发红木家具的新结构和专用技术设备,提升产业竞争力。借鉴传统家具的榫卯结构与造型特征,使用现代材料,创新具有特色及差异化的现代家具。

    随着新兴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家具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东莞市家具协会表示,将通过此次“走进南美”系列活动,积极寻找原材料合作对象,同时寻找经销商,为家具行业的自主品牌开拓市场。

    欧盟强制实施新木材法规

    西方国家一直以来把我国看成是非法采伐高风险国家。欧盟《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的强制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木家具等木制品出口欧洲市场的竞争力,也将对我国木家具等木制品行业带来重大影响,其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获得FSC认证难度加大。从全球范围内来看,目前,全世界获得认证的木材只有10%,就中国而言,由于我国的森林认证刚刚起步,市场上获得认证的木材则不到1%。而新规定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森林管理委员会的认证,但该机构的标准与其他国的标准并不互认,这为合法性证明的取得或者拿到认证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不能提供足够合法性证明的木材和木制品将受阻欧盟。

    二是出口木制品成本大幅增加。首先,企业必须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环境质量。其次,原材料运输成本将增加。由于通过FSC森林供应认证的本地林场较少,欧盟客户提出要求后,异地购买原材料的成本将大大增加。再次,认证费用将增加。企业将增加有关的检验、测试、认证和公关等手续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企业想要通过FSC认证需认证费用3万元左右,之后每年需要年审,年审费用约为1.5万元,而实施FSC森林认证之后,企业必须出资为其原料购买地的森林经营单位支付认证费用。此外,进口原料成本将增加,经过认证的进口木材成本比普通进口木材高出10%左右。上述情况无疑增加了成本,对企业来讲是很大的挑战。

     三是输欧木制品的门槛大大提高。我国一些企业需要从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所罗门群岛及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进口原木和木材产品,而这些供应国中不少国家都存在非法采伐问题,因此,欧洲的原木“身份证”要求可能会使一些家具企业错失订单。而各国的管理法规不同,很难证明木材来源是否合法,一些进口木材原产地来源更是无从核查,这对我国木制品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木制品出口企业将会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可能会迫使他们退出欧洲市场。

    四是木制品出口通关受到较大影响。欧盟新指令强制实施后,欧洲各国海关在执法时可能会对进口的木制品进行更加严格的检查,如在原有复杂的通关流程上增加了“尽职调查”审核内容,这势必加大出口木制品生产企业的通关成本,不利于便捷通关,同时,也大大增强了欧盟口岸当局对我国输欧木制品的自由裁量权,为其采取贸易限制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虽然新指令在短期内会对我国输欧木家具行业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但从长期来看,是挑战也是机遇,新规对我国木家具出口市场的规范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将有益处,其不仅有利于我国木家具行业未来的发展,同时能有效规范市场,进一步淘汰落后和不规范的中小企业,促进木家具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国木家具行业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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